国铁商城代运营(国铁商城采购平台商品发布规则)

2024-05-09 17:48 栏目: 运营知识 查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保障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铁商 城” )有序运行,规范商户发布商品信息的标准和基本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 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铁集团” )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及有关规则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商户在国铁商城上按照商品发布标准及基本程序填 写并推送商品信息, 经国铁商城运营人员审核后,进行上架并售卖。

第二章  发布规则

第三条 商户应发布市场上知名度高、销量良好、质优价美的商品。

第四条 商户在国铁商城发布的商品品类应在商户签订的入 驻协议等文件的约定范围内,应当对发布商品的信息内容负责, 并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铁商城根据商品的品牌、价格、销量等多种方式显示商品的搜索结果。

第六条 商品发布的规范要求如下:

(一)商品类目

商品发布前先选择类目,类目必须与商品标题名称中的商 品、商品信息的详细说明保持匹配, 且必须对应到国铁商城商品

三级分类。

(二) 商品标题

1.商品标题遵循“ 品牌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原则, 必须与详细说明及图片中的商品保持匹配。名称关键字要简洁,与商品相关的字词,最多 5 个词组。

2.商品标题中严禁出现多个品牌或型号,严禁出现电话号 码、 E-mail、公司名称等任何联系方式信息,总字数(含数字、标点符号)不超过 50 个字符。

(三) 商品属性

1.商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 如: 品牌、型号、成分、规格等,描述必须与实际商品匹配对应,且真实有效。

2.商品类目属性及属性值须按照商品实际属性及属性值规范、完整填写。

3.商品销售属性包括颜色、尺码、规格等,销售属性最多可为 4 个。

(四) 商品图片及介绍

1.每件商品需 3~5 张图片(必要时可增加) ,白底, 尺寸800px×800px,单张照片不超过 1M。

2.商品介绍可按图片描述, 图片宽度 800px,高不限, 单张不超过 5M,文描字数不限,但不得含有违禁违规等文字。

3.商品图片为商品不同视角直观图片, 由正面、侧面、背面、俯视图、产品细节图等组成, 能完整真实反映商品主要特征。

4.商品图片必须清晰完整, 且商品图片必须与商品信息内容所介绍的商品保持一致。

5. 图片布局美观, 商品图片应居中布置,且填充背景空间不低于 80%。

6.商品图片应为实物图片。不得出现水印,不得包含促销 文字、不得出现易导致侵权纠纷的字体。图片中不应包含日期、 文字或者其他网站名称及链接、其他品牌 Logo 等信息。不能有 大面积黑投影或大面积反光环境物, 不得出现拉伸、变形、压缩 等情况。商品主图中至少有 1 张实物图片,须完整清晰展示商品 自身品牌标识或印有商品生产厂家等信息的铭牌, 商品详情图中 须明确展示能体现商品品牌或生产厂家信息的实物图,包括但不 限于商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质检报告或生产厂家信息标签。

7.商品图片信息必须属于合法可展示的图片内容,严禁发

布侵权、色情等违法违规图片。

8.商户应对图片拥有著作权或合法的使用权; 对于图片中

涉及模特肖像的,商户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授权, 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使用。

(五) 商品价格

商品销售价、市场价符合商户入驻协议中价格相关约定。

(六) 商品数量

上架商品库存数量应按照商户实际库存数量进行维护, 且商品库存充足、满足采购人实际购买需求。

(七) 物流信息

商品配送范围与商户入驻协议一致,运费设置等物流环节所需的信息内容真实有效。

(八) 商品条码

商城发布的商品均须提供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已入库的有效商品条码。

(九) 定价依据

有京东、苏宁、 天猫等社会主流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自营 店铺)商品链接的提供外网有效链接, 无有效链接的提供经国铁 集团各所属企业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确认的合同;铁路消费帮扶专 区产品按照国铁集团管理部门要求执行。商户应准确提供与商城 商品信息一致的外部链接。商品链接率要求以商户入驻协议约定为准。

第七条 国铁商城有权拒绝发布、下架、删除违反本规则的 商品信息,约谈商户, 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同时要求商户承担因违约对国铁物资有限公司及国铁商城造成的各种损害赔偿。

第八条 国铁商城发现商户发布的商品信息不符合保障人 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或商品是被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交易的, 或提供商品的商户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或商 品信息明显少于或文描质量明显低于其他主流电商平台的, 国铁 商城有权约谈商户、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按照国铁商城有关规则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则由国铁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品发布规则》(国铁物资电〔2022〕46 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铁集团各所属企业《合同确认表》


合同确认表


合同编号:                                      

 

申请商户名称


申请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名称


合同起始日期


合同采购单位名 


 

 

 

 

 

 

 

商品明细

 

 

序号

 

商城 SKU

编码(如 有)

 

商品名称(包含品

牌、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等信息)

 

 

商品单价













 

采购主体意见及 签章

 

    

集团公司物资管

理部门意见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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